職官名稱
齊齊哈爾副都統
年表
職官異名 黑龍江副都統;黑龍江右翼副都統
品級 正二品
職掌 職掌 | 參考文獻 | 爾等督率各官訓練兵丁繕治器械操演炮槍預備船隻小心偵探嚴查驛站勸課耕種積貯粮糗申明紀律固守地方羅剎棲踞邊境擅收逃人妄衍生事爾等須加意防禦相度機宜將牙克薩尼布楚所有之羅剎設法招撫有來投誠者收服具報凡一切事務須公同計議而行毋致疎虞毋執己見以致誤事其死罪重情移咨該部奏請候旨定奪如官兵有臨陣退縮者飛章參奏候旨處分敕中開載未盡事宜相機施行爾等受兹委任務竭忠效力宣布德威使地方輯寧斯稱厥職果著有勞績不靳懋賞如或貪黷乖張縱兵虐民貽悞重地罪有所歸爾等其各慎之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105133-001號 |
設置詳情 中曆 | 西曆 | 上級職官 | 沿革說明 | 駐防地 | 參考文獻 | 康熙37年-光緒31年 | 1698-1905 | 黑龍江將軍 | 1.(康熙)三十七年。移墨爾根城副都統一人、駐齊齊哈爾城。 2.(光緒三十一年十一月癸巳)( 1905.12.20)江省原設之齊齊哈爾、呼蘭、通肯、布特哈副都統四缺。揆之時勢。衡以現在情形。去留實無關輕重。下政務處議。尋奏、請將四缺裁撤。責成該署將軍督同府廳總管等整頓。依議行。 | 齊齊哈爾城 | 1.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544,頁21 2.漢籍全文資料庫-清實錄:德宗景皇帝實錄,卷551,頁319 |
參考文獻 漢籍全文資料庫-清朝通典,職官典,卷36,頁2215-2216 漢籍全文資料庫-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544,頁19-26 清史稿校註,卷124,頁3352-3353 清代國家機關考略,頁238-239 清代地方官制考,頁318-322 清季職官表附人物錄,頁718-719 清代各地將軍都統大臣等年表,頁64-105 中國地方志集成-民國黑龍江志稿,卷43,頁5
更新日期 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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